“5.12”大地震后,我市境内的省道公路成(都)青(川)路、九(寨沟)遂(宁)路道路桥梁因地震造成严重损害,经抢修架设便桥维持基本通行。为确保成青路、九遂路桥梁安全使用,保障救灾物资顺利运输,决定对两线路(桥)实行管制通行,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S105线的干河子大桥、桂溪大桥,限重10吨、限速5公里,安洲二桥禁止货车及八座以上客车通行。
2、S105线的安昌河桥、南坝钢便桥限重20吨、限速5公里。
3、以上桥梁实行管制通行,过往车辆须服从交通管制人员指挥。
4、通过我市境内其它国省干线公路的桥梁时,请自觉按该桥具体限制条件通行。
5、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新桥建成通车止。
敬请各过往车辆予以理解并遵照执行。
特此公告!
绵阳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
二○○八年七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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